图书介绍

从美国法院实践看国际航空运输责任规则的适用与发展 从1929年华沙公约到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2025|PDF|Epub|mobi|kindle电子书版本百度云盘下载

从美国法院实践看国际航空运输责任规则的适用与发展 从1929年华沙公约到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
  • (美)乔治·汤普金斯,徐丽,吴文余,赵华宾,刘伟,薛景等 著
  •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1861115
  • 出版时间:2014
  • 标注页数:434页
  • 文件大小:67MB
  • 文件页数:462页
  • 主题词:国际运输-航空运输-公约-研究

PDF下载


点此进入-本书在线PDF格式电子书下载【推荐-云解压-方便快捷】直接下载PDF格式图书。移动端-PC端通用
种子下载[BT下载速度快]温馨提示:(请使用BT下载软件FDM进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页直链下载[便捷但速度慢]  [在线试读本书]   [在线获取解压码]

下载说明

从美国法院实践看国际航空运输责任规则的适用与发展 从1929年华沙公约到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

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第一章 从1929年《华沙公约》到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之路1

1.1 导论1

1.2 1999年蒙特利尔大会时的华沙责任体系2

1.2.1 国际私法公约3

1.2.2 承运人间协议(仅适用于第17条旅客死亡和身体伤害)9

1.3 小结14

第二章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演进15

2.1 导论15

2.2 通过《蒙特利尔公约》的契机16

2.2.1 国际航空法研讨会(1981年)16

2.2.2 日本责任限额的变化(1981 ~1982年)16

2.2.3 美国未批准《蒙特利尔第三号议定书》(MP3)和《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MP4)(1983年)17

2.2.4 阿尔沃公约建议稿(1987年)17

2.2.5 严格责任的建议(1991年)18

2.2.6 日本倡议(1992年)18

2.2.7 美国复活《蒙特利尔第三号议定书》和《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再次失败(1994年)19

2.2.8 国际航协关于旅客责任的承运人间协议(IIA) (1995年)19

2.2.9 关于实施国际航协承运人间旅客责任协议的措施的协议(MIA)(1996年)20

2.2.10 国际民航组织(ICAO)起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96~1998年)20

第三章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诞生22

3.1 导论22

3.2 1999年5月10~28日蒙特利尔大会23

3.2.1 蒙特利尔大会的目标23

3.2.2 新公约的奠基石24

3.2.3 蒙特利尔大会实现的目标27

3.3 《蒙特利尔公约》的主要特性29

3.3.1 概览及一般评述29

3.3.2 旅客死亡和身体伤害的责任30

3.3.3 运输凭证33

3.3.4 行李运输责任35

3.3.5 货物运输责任35

3.3.6 延误责任35

3.3.7 损害35

3.3.8 限额的阶段性复审36

3.3.9 吸纳先前文件37

3.3.10 适用37

3.4 小结37

第四章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判例的发展39

4.1 导论39

4.2 美国法院判决40

4.2.1 主旨40

4.2.2 旅客责任50

4.2.3 行李责任:第17条53

4.2.4 货物责任:第18条54

4.2.5 损害赔偿概述56

4.2.6 管辖:第33条58

4.2.7 诉讼时效:第35条61

4.2.8 承运人的追索权:第37条62

4.2.9 承运人责任的排除:第20条63

4.2.10 对承运人代理人的适用:第30条63

4.2.11 结论63

4.3 澳大利亚法院判决63

4.3.1 第17条:旅客责任63

4.4 意大利法院判决65

4.4.1 第17条行李责任65

4.4.2 第17条:事故——旅客因经济舱综合征(DVT)而死亡66

4.5 西班牙法院判决66

4.6 英国法院判决67

4.6.1 第17条:旅客运输责任67

4.7 小结67

第五章 公约责任规则的适用68

5.1 导论68

5.2 运输合同确定公约的适用68

5.3 货物运输合同71

5.4 “国际运输”的含义72

5.5 “国际运输”的例子74

5.6 “非国际运输”的例子74

5.7 公约对国内航段的适用74

5.8 旅客的意图76

5.9 多个承运人和多张客票78

5.10 旅客客票的修改80

5.11 合同当事人主体身份81

5.12 包机运输81

5.13 第三方为旅客购买的运输82

5.14 公约适用于承运人以外的第三方83

5.15 小结84

第六章 公约责任规则在美国的法律地位86

6.1 导论86

6.2 公约责任体系在美国法中的法律地位87

6.3 公约责任体系的优先性和排他性89

6.4 索赔的公约适用性与公约责任的区别92

6.5 小结95

第七章 术语定义96

7.1 导论96

7.2 公约定义的术语97

7.2.1 《蒙特利尔公约》97

7.2.2 《华沙公约》98

7.2.3 《海牙议定书》99

7.2.4 《瓜达拉哈拉公约》99

7.2.5 《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99

7.3 公约术语的司法定义100

7.3.1 总体评价100

7.3.2 “承运人”100

7.3.3 “身体伤害”101

7.3.4 “事故”101

7.3.5 “上航空器的操作过程”102

7.3.6 “下航空器的操作过程”102

7.3.7 “目的地”102

7.3.8 机组成员作为旅客102

7.3.9 有意的不良行为102

7.4 小结115

第八章 旅客运输116

8.1 导论116

8.2 旅客死亡及身体伤害的责任117

8.3 客票119

8.3.1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119

8.3.2 《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120

8.4 第17条下旅客死亡及身体伤害责任的基础和要素124

8.5 第17条责任条款释义125

8.5.1 法院认定的法律问题125

8.5.2 “遭受的损失”125

8.5.3 死亡127

8.5.4 身体伤害127

8.5.5 事故128

8.5.6 “上、下航空器的操作”129

8.6 公约第17条责任条款的推定和性质130

8.6.1 推定130

8.6.2 公约下责任的认定130

8.6.3 创设的诉由132

8.6.4 诉由的排他性134

8.6.5 与本地法的关系137

8.6.6 举证责任137

8.6.7 公约第17条之外的索赔138

8.7 可获赔偿的身体伤害:客观和可辨识属性138

8.8 可获赔偿的身体伤害:精神伤害140

8.9 构成公约第17条“事故”事件:法院判决147

8.9.1 总述147

8.9.2 与飞机运行相关的“事故”149

8.9.3 被认定不属于公约第17条“事故”的案例151

8.9.4 被认定属于公约第17条“事故”的案例154

8.9.5 机组的行为155

8.9.6 机上餐食和饮料服务157

8.9.7 受伤旅客的行为158

8.9.8 客舱条件159

8.9.9 旅客身体不适160

8.9.10 机组成员对旅客身体不适的反应161

8.9.11 其他旅客的行为164

8.9.12 旅客的性侵犯和其他侵犯165

8.9.13 劫机166

8.9.14 恐怖行为166

8.9.15 深度静脉血栓(DVT)166

8.9.16 气流颠簸172

8.9.17 硬着陆173

8.10 上航空器的操作173

8.10.1 概述173

8.10.2 非上航空器事件的案例176

8.10.3 “上航空器”事件的案例178

8.11 下航空器的操作180

8.11.1 综述180

8.11.2 不属于下航空器事项举例184

8.12 运送旅客过程中航班延误186

8.13 小结186

第九章 行李运输188

9.1 导论188

9.2 《蒙特利尔公约》188

9.2.1 总体情况188

9.2.2 行李托运188

9.2.3 责任制度:行李毁灭、遗失或损坏189

9.2.4 责任制度:延误189

9.2.5 承运人之责任限制190

9.2.6 异议通知191

9.3 《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191

9.3.1 概述191

9.3.2 适用192

9.3.3 托运行李192

9.3.4 随身携带行李193

9.3.5 损害赔偿数额的限定193

9.3.6 行李票194

9.3.7 托运行李的联程运输197

9.3.8 索赔通知197

9.4 小结198

第十章 货物运输199

10.1 导论199

10.2 《蒙特利尔公约》200

10.2.1 总体评述200

10.2.2 航空货运单或货物收据的内容200

10.2.3 托运人、收货人、承运人的相关权利200

10.2.4 损失责任201

10.2.5 延误责任203

10.2.6 责任限制203

10.2.7 提出损失或延误的异议204

10.2.8 货物索赔的仲裁205

10.3 《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206

10.3.1 航空货运单的内容206

10.3.2 约定经停地点207

10.3.3 未满足航空货运单内容要求的处罚210

10.3.4 损害赔偿责任的基础211

10.3.5 延误责任214

10.3.6 责任限额215

10.3.7 索赔通知(通知或者提出或异议)216

10.3.8 拥有提出诉讼权利的人220

10.3.9 海关文件的准备221

10.3.10 承运人的代理人221

10.4 小结221

第十一章 运输延误责任223

11.1 导论223

11.2 总体评述223

11.2.1 蒙特利尔会议和“延误”224

11.2.2 《蒙特利尔公约》为延误创设了独一无二的起诉理由226

11.3 旅客运输中的延误227

11.3.1 被“挤出”和“拒绝登航空器”227

11.3.2 旅客延误索赔的其他案例230

11.4 行李运输中的延误231

11.5 货物运输中的延误232

11.6 谁能就延误提起诉讼232

11.7 延误损失232

11.8 延误责任规则的排他性234

11.9 延误索赔的抗辩235

11.10 小结236

第十二章 管辖权238

12.1 导论238

12.2 总体评价239

12.3 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地点239

12.3.1 《蒙特利尔公约》239

12.3.2 《华沙公约》240

12.4 公约管辖权规则的唯一性;美国管辖权综述241

12.5 《华沙公约》第28条管辖权和不方便管辖原则243

12.6 《蒙特利尔公约》、第五管辖权和不方便管辖原则244

12.7 《蒙特利尔公约》、第五管辖权和旅客“主要且永久居所”246

12.8 管辖权与审判地247

12.9 确立管辖权的举证责任248

12.10 提起诉讼的“地点”248

12.10.1 “地点”的含义248

12.10.2 承运人主要营业地和住所249

12.10.3 订立合同的营业地250

12.10.4 目的地251

12.11 对于非实际“承运人”的适用258

12.12 关于承运人免责和责任的管辖权258

12.13 小结259

第十三章 诉讼时效260

13.1 导论260

13.2 总述260

13.3 损害赔偿诉讼延迟提起的后果261

13.4 诉讼时效的性质262

13.5 计算两年诉讼时效263

13.6 两年诉讼时效的延长264

13.7 原告对诉讼时效的不知晓265

13.8 对于承运人代理人的适用266

13.9 起诉的变更266

13.10 第三方对承运人的起诉266

13.11 承运人对地面服务代理提起的免责诉讼267

13.12 小结267

第十四章 损害、责任限制和抗辩268

14.1 导论268

14.2 损害268

14.2.1 当地法的适用268

14.2.2 判决前利息269

14.2.3 惩罚性赔偿270

14.2.4 花费和其他诉讼费用271

14.3 责任限额272

14.3.1 《蒙特利尔公约》272

14.3.2 《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承运人间协议275

14.4 抗辩277

14.4.1 《蒙特利尔公约》277

14.4.2 《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278

14.5 小结280

附录281

参考文献423

关键词428

译后记434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