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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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登记制度研究
  • 高圣平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
  • ISBN:7802151414
  • 出版时间:2007
  • 标注页数:656页
  • 文件大小:26MB
  • 文件页数:676页
  • 主题词:动产-抵押-制度-研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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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导论1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论题解说1

一、研究缘起1

二、基本概念解析5

(一)抵押权5

(二)动产抵押11

(三)动产担保交易与动产担保权17

(四)动产抵押登记18

第二节 研究方法20

一、历史方法20

二、比较方法21

三、分析方法23

第三节 研究范围与研究框架24

一、研究范围24

二、研究框架25

第一章 动产抵押登记的基本理论26

第一节 动产抵押登记制度的理论基础26

一、交易成本理论26

(一)交易成本与科斯定理26

(二)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与交易成本28

(三)交易安全、交易便捷与降低交易成本31

二、物权变动理论32

(一)物权变动及其立法模式33

(二)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35

(三)物权变动的公信原则36

第二节 动产抵押登记的功能38

一、公示标的物上的权利负担38

二、确定竞存权利之间的优先顺位39

第二章 比较法上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一)——美国动产担保登记制度43

第一节 美国动产担保交易制度43

一、《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动产担保交易法)简介43

二、美国动产担保交易制度的基本内容47

(一)第九编的调整范围47

(二)担保物的种类49

(三)担保权的设定54

(四)担保权的公示56

(五)优先顺位规则62

(六)第三人的权利72

(七)担保权人的义务73

(八)担保权的实行74

第二节 美国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78

一、美国动产担保登记的内容78

(一)声明登记制度78

(二)担保声明书的内容79

(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姓名或名称82

(四)担保物83

(五)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85

(六)担保声明书错误或者遗漏的后果86

二、美国动产担保登记机关87

(一)中央登记制与地方登记制87

(二)债务人所在地规则88

三、美国动产担保登记程序91

(一)登记申请91

(二)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95

(三)登记机关对每件登记编号、保存,及将文件编入索引100

四、美国动产担保登记的种类103

(一)更正声明103

(二)修正声明104

(三)终止声明112

(四)让与声明114

(五)展期声明115

四、美国动产担保登记管理制度117

(一)文件的保管与销毁117

(二)登记信息的确认和检索118

(三)登记费用121

(四)登记机关守则122

(五)登记机关报告义务123

第三章 比较法上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二)——各主要国家或地区的动产担保制度124

第一节 加拿大魁北克省动产担保登记制度124

一、魁北克动产担保制度124

(一)动产抵押权的设定126

(二)动产抵押权的效力127

(三)动产抵押权的实行128

二、魁北克省动产担保登记制度132

(一)统一的债权和动产物权登记簿的设置133

(二)登记申请133

(三)登记官的义务和职能134

(四)涂销登记136

第二节 越南动产担保登记制度137

一、越南调整动产担保登记的主要规范137

二、越南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的基本理念138

三、越南动产担保登记的基本规则139

(一)应予登记的交易139

(二)动产担保登记的基本原则140

(三)政府机关和人民委员会的职能140

(四)动产担保登记机关及其义务141

四、越南动产担保登记的基本程序143

(一)动产担保登记申请及申请内容143

(二)担保权的登记144

(三)登记时间的确定145

五、越南动产担保登记的法律效力145

六、越南动产担保登记的更正与涂销146

七、越南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的检索147

第三节 阿尔巴尼亚动产担保登记制度148

一、阿尔巴尼亚动产担保登记署的建立148

二、阿尔巴尼亚动产担保登记申请149

(一)登记申请书149

(二)登记申请书的内容之一——担保人和担保权人的姓名或名称150

(三)登记申请书的内容之二——担保物151

(四)担保权人的签字153

(五)登记申请书的提交及其他事项154

三、阿尔巴尼亚动产担保登记申请的受理、拒绝与登记155

(一)动产担保登记申请的受理与拒绝155

(二)动产担保登记申请的确认与登记155

(三)动产担保登记错误的处理156

(四)登记文件的保管157

四、阿尔巴尼亚担保续展登记、变更登记与涂销登记157

(一)动产担保登记的有效期限与续展登记157

(二)变更登记159

(三)涂销登记160

五、阿尔巴尼亚动产担保登记信息的检索161

(一)检索申请162

(二)检索标准162

第四节 我国台湾动产担保登记制度163

一、我国台湾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的形成163

二、我国台湾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164

(一)登记机关及登记的有效区域164

(二)可予登记的动产担保物的范围166

(三)动产担保登记程序166

(四)登记的有效期间168

第四章 比较法上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三)——国际公约与国际组织的态度169

第一节 欧发行动产担保登记指南169

一、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动产担保交易法援助项目169

二、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的指导原则172

(一)起点:有效的公示173

(二)公示的功能174

(三)公示的最佳方法:登记174

(四)公示的效力: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175

(五)登记、检索规则:简明175

(六)登记、检索信息:快捷、低廉176

(七)登记内容:对公众公开177

(八)登记系统:避免错误、滥用和欺诈177

(九)登记系统的管理和运作178

第二节 亚洲发展银行动产担保登记指南179

一、亚洲发展银行动产担保改革研究项目179

(一)担保物对于信贷的重要性180

(二)问题的关键在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180

(三)问题植根于法律内部181

(四)改进建议182

二、亚洲发展银行动产担保登记指南183

(一)动产担保登记的内容184

(二)动产担保登记和检索程序185

(三)动产担保登记的种类186

(四)登记管理188

(五)登记的范围189

第三节 其他国际组织动产担保登记的相关规定190

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动产担保交易法立法指南草案190

(一)指南的范围190

(二)担保权在当事人之间设定191

(三)担保权的登记192

二、国际动产设备权利公约194

(一)动产担保领域的国际化194

(二)《国际动产设备权利公约》关于登记的规定195

第五章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199

第一节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的设置199

一、现行法上所规定的动产抵押登记机关199

(一)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199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00

(三)公证部门201

二、动产抵押登记机关的统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可行性201

(一)我国现行动产抵押登记机关设置的评价201

(二)建立统一登记制的可行性203

(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可行性205

第二节 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的构建207

一、相关国际机构对我国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的评价207

(一)世界银行对我国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的评价207

(二)亚洲发展银行对我国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的评价209

二、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的评价210

(一)动产担保登记问卷调查210

(二)动产担保登记现状分析219

三、纸面登记系统抑或电子登记系统222

(一)纸面登记系统与电子登记系统的比较222

(二)选择纸面登记系统和电子登记系统时的考量因素224

四、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的收费225

第三节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227

一、动产担保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比较法考察227

二、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的性质230

(一)登记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行为230

(二)登记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行为231

(三)登记行为兼具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的双重性质233

三、登记机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234

(一)登记机关登记违法行为的判断235

(二)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236

(三)登记机关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238

第六章 动产抵押登记内容240

第一节 文件登记制下的登记内容240

一、“文件登记”抑或“声明登记”240

二、动产抵押合同241

(一)动产抵押合同概述241

(二)动产抵押合同的性质243

(三)动产抵押合同的内容249

(四)动产抵押合同的成立256

(五)动产抵押合同的形式260

(六)动产抵押合同中的流质契约265

第二节 声明登记制下的登记内容269

一、声明登记制269

(一)我国文件登记制的弊端269

(二)我国宜采声明登记制270

二、当事人271

(一)抵押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所272

(二)抵押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所272

三、抵押物273

(一)动产抵押物的范围273

(二)动产抵押物的条件281

(三)将来取得的财产可否作为动产抵押物284

(四)动产抵押物的登记方法288

四、值得探讨的几个问题290

(一)是否应当登记抵押债权290

(二)是否应登记抵押权的有效期间292

(三)是否需要债务人的签字或同意296

(四)登记事项错误或遗漏的效力297

第七章 动产抵押登记程序299

第一节 我国现行动产抵押登记程序299

一、我国动产抵押登记程序的一般规定299

(一)当事人申请299

(二)登记机关的审查300

(三)登记机关的登记300

二、我国动产抵押登记程序的各别规定300

(一)民用航空器抵押登记程序300

(二)船舶抵押登记程序302

(三)机动车抵押登记程序305

(四)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程序307

(五)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程序312

第二节 动产抵押登记程序的启动314

一、动产抵押权的当事人314

(一)动产抵押权人314

(二)动产抵押人315

(三)国有企业作为动产抵押人的资格问题316

(四)公司作为动产抵押人的资格问题328

(五)国家机关和公益法人作为动产抵押人的资格问题348

二、单方申请主义抑或双方申请主义354

(一)单方申请主义与双方申请主义的比较考察354

(二)双方申请主义下的抵押登记请求权问题355

第三节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的审查361

一、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的区分361

二、我国动产抵押登记中的实质审查362

(一)严格审查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否有效362

(二)严格审核抵押物的权属关系364

(三)严格审查担保债权与抵押物价值的对当关系365

(四)坚持现场勘验365

(五)加强抵押登记的“善后”工作,防止抵押合同失效366

三、对实质审查主义的检讨367

(一)登记机关无权对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效力进行判断367

(二)登记机关无权对抵押物的权属和价值进行实质审查367

(三)从经济效益和行政效率的角度,登记机关实行实质审查制度不足取369

(四)从登记错误、遗漏的赔偿责任的角度,登记机关实行实质审查制度亦不足取370

第三节 动产抵押登记的其他程序370

一、检索程序370

(一)检索纸面登记信息与电子登记信息371

(二)检索标准371

(三)检索后的程序设计375

二、预登记、变更登记与涂销登记376

(一)预登记376

(二)登记的生效时间377

(三)变更登记和涂销登记378

第八章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380

第一节 登记对抗与登记生效380

一、我国现行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380

(一)动产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381

(二)动产抵押权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382

(三)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的对比考察384

(四)我国动产抵押公示制度的选择394

(五)登记的对抗效力研究396

(六)第三人的认定问题402

(七)登记对抗力的有效区域和有效期间问题408

第二节 动产抵押权效力的范围411

一、动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411

(一)主债权411

(二)利息412

(三)违约金413

(四)损害赔偿金414

(五)实现抵押权的费用415

(六)主债权之外的派生债权的登记问题416

二、动产抵押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420

(一)抵押物420

(二)从物、从权利421

(三)孳息425

(四)添附物432

第三节 动产抵押权效力的内容438

一、动产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438

(一)动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438

(二)动产抵押权人的次序权439

(三)动产抵押权人的保全权440

(四)动产抵押权人的处分权442

二、动产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444

(一)动产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处分权444

(二)动产抵押人的出抵权448

(三)动产抵押人的出租权450

(四)动产抵押人的收益权450

(五)动产抵押人的追偿权451

三、动产抵押权对抵押物上其他权利的效力451

(一)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权451

(二)动产抵押权与留置权453

(三)动产抵押权与动产抵押权456

(四)动产抵押权和租赁权460

第九章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逐条评释——代结论463

一、本办法的制定宗旨和制定依据463

二、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管辖465

三、可以设定抵押的企业动产的范围和再次抵押467

四、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人和申请材料469

五、《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的内容472

六、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事项473

七、动产抵押登记审查475

八、动产抵押登记审查的时限479

九、动产抵押变更登记480

十、动产抵押续期登记481

十一、动产抵押注销登记482

十二、骗取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的行政责任483

十三、未依规定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行政责任484

十四、登记费及其承担485

十五、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资料公示485

十六、授权办理城市房地产等抵押登记的程序适用487

十七、商标专用权出质登记及其程序适用489

十八、本办法解释权492

十九、本办法施行日期492

第十章 动产担保登记规则494

相关国际组织动产担保登记指南494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动产担保交易示范法(节录)494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动产担保交易示范法评述(节录)510

美洲国家组织(OAS)动产担保交易示范法(节录)524

国际动产设备权利公约(节录)535

美国动产担保登记规则540

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节录)540

新西兰动产担保登记规则563

新西兰动产担保法(节录)563

魁北克动产担保登记规则577

魁北克债权和动产物权登记管理办法577

阿尔巴尼亚动产担保登记规则594

阿尔巴尼亚动产担保法(节录)594

阿尔巴尼亚动产担保登记条例598

阿尔巴尼亚动产担保登记指南604

主要参考书目647

后记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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